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-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

优发国际(中国)随优而动一触即发

最新信息
  •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

  • 作者 :学生工作处    来源 :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    更新时间 :2020/01/08    阅读[]次

第一条  高等学校学生证是高等学校学生表明身份 、参加学习和其他活动的重要凭证 。为加强优发国际 学生证管理 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 、《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(修订)》和《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籍注册管理办法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、法规 ,结合优发国际 实际 ,特制定本办法 。

第二条  学生证是具有优发国际 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的个人身份证明 ,应妥善保管 ,爱护使用 ,谨防损坏 。

第三条  入学三个月并取得学籍资格的新生 ,由学生处下发学生证 。学生每人只能持有一个学生证 。学生证仅限学生本人在有效期内使用 ,过期即失效 ,不得擅自涂改或转借他人 。

第四条  学生应如实填写学生证 ,如需修改学生证内容 ,或因学籍变动 、延期毕业等原因需延长学生证有效期 ,应持本人书面申请和有关部门证明材料到学生处办理 。学生证记载的内容应当与学校学籍信息记载的内容相一致 ,如有不一致时 ,以学籍管理系统记载的为准 。

第五条  每学期开学时 ,已完成电子注册的学生将本人学生证上交至所在系 ,由各系统一到学生处加盖注册章 。未能如期注册者 ,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。未盖注册章的学生证无效 。

第六条  学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地点的 ,可持本人学生证购买优惠车票 。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由学校在学生入学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放 。优惠卡充磁在每年9月份由学生处组织统一办理 。

第七条  学生证 、火车票购票优惠磁条损坏 、丢失的 ,可按规定程序到学生处补办 。因学生证损坏需补办新证的 ,或因学生证丢失补办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 ,应将原证交至学生处注销 。

第八条  学生因转学 、退学等原因离校时 ,必须将学生证上交学生处 。

第九条 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,没收学生证或暂停学生证使用 ,并视其情节轻重 ,进行批评教育 、勒令书面检查或全校通报批评等处理:

(一)擅自涂改学生证;

(二)将本人学生证借给他人使用或冒用他人学生证;

(三)补领学生证后 ,找到遗失的学生证而未上交注销 、二证同时使用;

(四)在申领补发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;

(五)使用伪造 、变造的学生证 。

为购买车票等原因而发生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 ,除批评教育外暂停使用学生证6个月至12个月 。

最新信息

友情链接

版权所有 :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      地址 :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学府大街117号  
电话 :0411-62657808  招生咨询 :0411-62657915  传真 :0411-89178200   辽ICP备19020113号-1